首先根據(jù)裝飾主體之需要確定浮雕的高低深度,室外和遠觀的裝飾浮雕可高;近觀與室內的裝飾宜低。浮雕的高低標準稱為“立位”,即浮雕形象邊線垂直于底板的直光面,它是決定浮雕高低的標尺,也是決定浮雕造型輪廓形象的邊線。立位確立則進入形象細部、結構的塑,從斜位、圓位來表達,斜位轉折有力,圓位則過度柔和。浮雕的技法除定位技法外,還包括有:如筆觸、刀痕、泥質、肌理以及雕塑的塑造技法等等。
彩塑的創(chuàng)作設計,要求繪、通盤考慮,它不是簡單的雕塑著色,而須示“色、塑并成”,俗稱“三分塑,七分畫”。為了便于繪畫,在泥塑上大膽地省略了形體面的起伏,有時甚至多次對表面進行打磨拋光。彩繪與描畫加強和豐富了雕塑形象的生動性與表現(xiàn)力。一些造形上的裝飾品、道具,還可用其它材料制作。如冠、首飾、刀劍等,可以用木、鐵、羽、布做成。這種在雕塑上應用各種材料塑造形象的合作方法,也是裝飾雕塑的特點。
油畫是歐洲15世紀以后發(fā)明的,以亞麻仁油為調和劑,一般是在亞麻布或木板上做畫,很少在泥地壁面上繪制,為減少畫面的光澤,也可以用干酪麥加白堊、鋅白粉制做吸油底子。蠟畫是用蠟與顏料混合,畫在木板或石質等不同材料的基底上,然后經(jīng)過加熱處理,使其表面發(fā)生變化,出現(xiàn)一種有光澤的表層。蠟畫最早產(chǎn)生于希臘,在羅馬龐培壁畫中,曾發(fā)現(xiàn)這種畫法,后來多用于圣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