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如何保養(yǎng)、校車使用事項
校車定期檢查制度
? ? 為防止校車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延長使用壽命,保持良好運行狀態(tài),制定檢查保養(yǎng)制度。
一、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
二、駕駛員在每天出車前,收車后進行保養(yǎng),作業(yè)內(nèi)容有:
(1)打掃、清洗汽車內(nèi)外衛(wèi)生,始終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
(2)檢查車輛安全性能、安全設備和胎壓情況,對車輛各部件連接緊固進行檢查、調整,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檢查、添加燃料、潤滑油。
現(xiàn)校車有故障時必須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校車服務提供者,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凡故障車未經(jīng)檢修,一律不準上路接送學生。
三、常規(guī)保養(yǎng):車輛每行駛3000-5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yǎng),以清洗、檢查、潤滑、緊固為主,內(nèi)容是:
(1)更換機油、機油濾芯,清洗空氣、汽油濾清器。
(2)檢查燃油、水箱,不足時及時添加。
(3)檢查轉向緊固情況、離合器自由行程、制動器磨擦片間隙和各部件連接部位的緊固情況。
(4)檢查燈光、分電器觸點的工作情況,以及蓄電池工作狀態(tài)。
(5)放出貯氣筒的積水。
四、除正常的檢查、保養(yǎng)外,校車每學期開學前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jīng)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六、對車輛檢修保養(yǎng)情況要記錄備案。
行車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 ? 為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督促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有效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杜絕校車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校車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 ? 校車服務提供者(或承租者)要按照教育局校車管理辦法有關職責要求,負責車輛的保險繳納(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定期檢查、保養(yǎng);負責對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因車輛安全性能、違章駕駛和照管人員不負責等造成的安全事故,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負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