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火報警裝置的組成
熄火報警裝置一般由火焰檢測、改換及擴大、執(zhí)行機構三部分組成。
(1)火焰檢測 這部分的任務是檢測火焰是否在焚燒器 (主火和長明小火)上存在,當火焰熄滅時,它能主動發(fā)生信號。
火焰檢測的原理是以燃料焚燒時的某些特性為根底的。例如燃料在焚燒過程中釋放出的熱量、聲波、光波及電磁波等都可作為檢測的目標。依據(jù)檢測目標的不同,可選取相應的檢測器材如光敏、熱敏、氣敏等元件。這部分是熄火保護裝置的關鍵部位。
(2)改換及擴大 檢測元件所測得的信號一般都比較弱小,不足以直接推進執(zhí)行機構,所以改換及擴大部分是將檢測元件宣布的信號進行擴大或改換,以驅動執(zhí)行機構動作。
(3)執(zhí)行機構 這部分是將改換、擴大后的信號 (少量也可不經(jīng)擴大)指令,按不同的要求轉換為具體的動作,如敞開或關閉閥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