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沒有熱水供應,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已經很久沒人住了,二是可能賣了很久都沒賣出去,不看電梯看樓梯——市區(qū)內許多二手次新房大都是電梯房,電梯的功能固然重要,但樓梯也不容忽視,看一下是否有住家的堆積物、消防通路是否通暢,這對日常生活也很重要,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于物業(yè)、供暖等費用的交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zhí)行第2款項中的違約責任,必須注明費用交接時間——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注明水、電、煤氣、物業(yè)、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
必須有費明細單——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2004年比2003年該數量翻了一倍還多,因此,的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注,但是,目前市場上存在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并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zui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買方必須見房主——現在有些有“收購”業(yè)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guī)操作,即在收取訂金后,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zui后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di一個客戶毀約。